基督徒常見之謬誤
2004年12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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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又來寫討人厭的東西,沒辦法,天生犯賤。不過在被人謾罵之前,我還是先說說自己的背景及立場。說來真夠諷刺,自幼稚園開始,直至大學,我讀的學校,幾乎都是基督教學校,只有中六、七能「倖免」。小時候,亦有基督徒上來我家跟我說聖經故事。但正因如此,我對基督教的認識亦比一般人深(不是說自己對聖經的研究很深入,只是相較於一般人而言)。
還在小時候,我已對基督教有很多疑問,例如:神從哪裡來的?是男是女?為甚麼要造人?天堂是怎樣?地獄又是怎樣?恐龍也是神造出嗎?世界這麼大,為甚麼神只「欽定」猶太人作其「主角」?為甚麼神要弄個禁果出來?神的力量既然這麼大,為甚麼還會「縱容」魔鬼?諸如此類,還有一些更無聊的,但我都忘記了。對於上述的提問,很多人都給過我不同的答案,但無一能滿足我的求知欲。我愈來愈多質疑,尤其是之後不斷接觸老師及基督徒的傳教手法,我對基督教的反感亦愈來愈深。在我提出基督徒常見之謬誤之前,為免討論(或謾罵)的方向離題,我得清楚表示我的立場:
一、 我沒有否定神的存在,可能有,可能沒有,我不知道。
二、 我不反對別人相信任何宗教,只是我個人不相信。
三、 本文主要是針對基督徒,而不是基督。
四、 也許不是全部基督徒都有問題,但不能否應每個團體裡都有「不良份子」,本文主要是針對這些「不良份子」。
五、 我沒有否定世界上有好的基督徒存在,只是為數不多。
六、 本文主要是講理性的東西,因為感性的東西很難用言語及邏輯去解釋。
說完我的立場,可以入正題了。為了方便說明及討論(或謾罵),筆者以點列式指出基督徒常見的謬誤:
1. 這一點在討論上是最重要的,每當我指出基督徒常見的謬誤,得到的回應往往是:「這是人的錯誤,並非神的錯誤。」首先,我本來就是說基督徒的謬誤,主要不是說基督。其次,我認為說這句話,某程度上是推卸責任。讓我打一個比方,以方便說明。香港有線電視有限公司接獲的投訴多不勝數,其中很大部份是:有線推銷員所說的服務或贈品,往往與實際有所出入。有線接獲投訴後,常以「這是個別推銷員的問題」回應,把所有責任推御在推銷員身上,那麼是否等同有線公司不須要負上任何責任?同樣,基督徒犯上傳教或宗教上的錯誤,不能單憑一句「這是人的錯誤」而把問題推得一乾二淨,尤其是教會,責無旁貸。
2. 說到教會,其實教會也好不了多少。在歷史上,由宗教(或以宗教名義的)引起的戰爭多不勝數。曾聽過一解釋,指宗教戰爭帶來的傷亡遠不及其他戰爭帶來的嚴重。那問題來了,殺一個人是罪,殺十萬人也是罪,怎能因為殺得少而逃避責任呢?我實在不明白,為何不勇於承認過往的錯誤,檢討以前的過失,避免日後發生類似的事情呢?
3. 基督徒的排他性甚強,也許是因為神只有一位的理論。較偏激的基督徒,甚至把基督教以外的宗教視為「邪教」。我認為只會惹來無謂的紛爭,為何不能尊彼此不同的信仰?
4. 承上點,基督徒常以自己的文化居首,推翻不同民族的文化。以中國文化拜祖先為例,我明白基督的一神論,但拜祖先本身最重要的意義是維繫倫常,宗教意識甚為淡薄。孔子自己也說:「未能示人,焉能示鬼。」我相信孔子自身也不會視祖先為神明,只是表現出懷念之情。為何基督徒連這一點都不能包容?(順帶一提,我認為利瑪竇是聰明的,他沒有強制信徒不許拜祖先,要用新的外來文化,推翻二千多年的本土文化是不可能的,亦沒有必要。)
5. 若基督教最重要的教義是「愛」,為甚麼那麼多基督徒以威迫利誘的手段傳教呢?常見的方法是,信主可以上天堂(利誘),不信主下地獄(威迫)。作為基督徒,不是應該以愛感動別人信教嗎?
6. 承上,暫且相信「信主可以上天堂,不信主下地獄」。假設我是基督徒,而我的父母、愛人都不是。那麼就是說,將來我會上天堂,他們會下地獄。我怎能忍受自己在天堂快樂過活,而讓他們在地獄受苦呢?我寧可跟他們一起進地獄。恕我直言,我實在感受不到基督教的愛有多偉大。
7. 教會及基督徒往往帶有「反智、反科學」思想(儘管他們不承認)。著名的例子如伽俐略指出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,太陽才是。這馬上惹來教會的大肆批評,把他的發現說成異端,禁止他的研究,並入罪於他,在獄中以疲勞轟炸來迫他認罪。又如達爾文發表的進化論,又馬上惹來不少宗教的攻擊。相信自己的真理沒問題,但為何要強制其他人都相信自己的真理?為何要「不要問,只要信」?
8. 另一部份的基督徒也許發現了第七點所提及的問題,於是他們便嘗試以「科學」來解釋及傳播基督教,可是往往又以沒有根據的說法說成有科學證據,混淆真正科學。他們常把「不能解釋」等同於「神創造出來」。例如:宇宙是怎麼來的?雖然有很多不同的說法,但都不能確切解釋,於是他們就會說,是神創造出來的。同樣,試想電影《上帝也瘋狂》,一輛飛機從非洲經過,機師把一個可樂樽從天空拋下,歷蘇(非洲土著)不明所以,便以為是神賜給他的禮物。事實上,我們都知道,飛機和可樂樽都不是神創造出來的,所以以「不能解釋」等同「神創造出來」是一個謬誤。(注意:我沒有以此否定神的存在,我只是說不能以此理由解釋神是存在。)我認為宗教是不能全以理性或科學解釋,這只會自找麻煩,要不然你試試用科學解釋給我聽,為甚麼摩西能分開紅海?難道他的手杖能控制地球引力嗎?宗教是感性的事,請不要再嘗試用一些無稽的論證傳教。
9. 基督徒經常不設實際。當一些信徒遇到困難,其他兄弟姊妹會說:「這是神給你的考驗!我會替你禱告的。」也許這是一種精神上的支持,但實際上呢?假設我在財政上遇到困難,我不知你的禱告有沒有效用,但我肯定找銀行或財務公司比較實際。
10. 基督徒相信「原罪」論,也就是說,神父、牧師及教徒都是有罪的。我實在不明白,為甚麼他們要信一個穿著黑色衣服的人「點」。不要怠懶,多點研讀《聖經》吧﹗不明白的事不能只是問及信,也要自己想。
11. 部份基督徒犯了罪,會祈禱求神寬恕,然後就認為神寬恕了自己,第二日就當沒事發生。暫當神真的存在,我不知祂能否接這種做法。但我認為這只是自欺欺人,恕我不能接受。
12. 這一點,我是「理據不足」的,我接觸過太多基督徒,滿口是仁愛,做出來卻是兩碼子的事,我實在接受不到這些人上天堂。容我不嫌其煩再說,我明白這是人的問題,不是基督教義的問題,但這的確使我對基督教很反感。
也許這篇文章會得罪很多基督徒,我並不反對別人相信基督教,但希望在他們傳教之餘,也要反思一些關於基督教的問題。最少,我寧可作一被人謾罵的小人,也不願作滿口仁義道德的偽君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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