唔好玩
2007年12月27日N年前,有一首由林振強填詞,許冠傑主唱的金曲,叫《最緊要好玩》,若把這歌名視為人生的宗旨,好像有一點散漫。不過這正我最重視的一環,做人本來已經很不好玩,若人生旅途中,不能苦中作樂,也委實痛苦,而且好玩本來就是創意的最大動力,所以無論是做文章,還是生活,很多時我都希望加入多一些好玩的元素,假使一切都變得不好玩,所有事情都要循規蹈矩,那只是一個精神監牢。
香港人常常說要有創意,可是偏偏卻是一個典型的精神監牢。極少人會問,為何我們的創意那麼貧乏。道理很簡單,從小到大,學校首先教我們的,就是要守規矩,稍一不慎,不是挨打就是挨罵(縱然現在已沒有體罰),相反,想要拿到甚麼獎勵,則比登天更難,在這種局面下,很容易就「培訓」出一種畏首畏尾、不求有功,但求無過的處事態度。
早前相約一位做教師的朋友吃飯,他告訴了我一件很有趣的事情,他所教的學校,每一班都會有一位同學負責開關電燈,有一次,他走進課室,發覺漆黑一遍,感到十分錯愕,便問:「為何你們不開燈?」原來那名「燈掣開關員」請假了,所以沒人開燈。我想了一想,便說:「你的學生不是太愚蠢,就是太聰明。」我猜學校大概下過「只有『燈掣開關員』,才可以開燈」的聖旨,而學生之中,大抵有兩種人,第一種是在學校的「教育」下,變得一成不變,沒有了『燈掣開關員』,燈自然不開。第二種則是太聰明,不是不知可以自己開燈,而是無謂「懶醒」,一會兒不知誰怪罪下來,便是有違聖旨,隨時無辜受罪,反正不開燈又不會死人,既然如此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不過也不要只說學校,其實現實社會何尚不是如此?大學畢業後,我在不同的公司工作過,「不求有功,但求無過」確是一條金科玉律,雖然不保證不出事,但胡亂「出位」肯定死得更快。再說,你是一顆德國出產精鋼鍊製的螺絲也好,還是一顆大陸生鏽滑瓦爛鬼釘也好,對大公司而言,分別不大。
儘管如此,我這人天性頑劣,工作方面,我自然會小心一點,但我倒不希望這種不好玩的人生態度,侵略的日常生活,正如《最》歌詞所言:「其實我天生奔放貪玩,唔恨有獎品只要笑顏。不須有人讚,只須我仍覺好玩。」所以,我寫文章也好,做甚麼有趣的玩兒也好,能娛人娛己固然好,就算沒人理會,也總算滿足了自己。
可是在生活上,我很怕遇到墨守成規的人,若我說:「我想踩三輪車,登陸月球賣牛腩飯。」你卻跟我說,只有乘穿梭機才能上月球,再說那兒沒人,上到去你賣甚麼牛腩飯?那便不開心,不好玩了,這也是我那麼怕遇到道德佬的原因。另一種我也非常害怕的,就是斤斤計較的人,較好的一類,是沒器量、不能開玩笑的人,那還好,總不能要求別人跟我一樣遊戲人間,各走各路便好了。但另一類便非常麻煩了,他會找你開玩笑,這也沒所謂,可以你開他玩笑就完全不同了,而且一嬲嬲十年,總之這類人少接觸為妙。還有一類是愛「抱打不平」,凡事對號入座的人,就算不關他的事,我在blog寫甚麼他要審,放甚麼照片他要管,天呀!搞甚麼飛機?煩得不得了。
回想幾年前開始寫blog,當時我高興得不得了,因為這是非常自由的空間,只要不違法律(甚至可以違反部分法律),做甚麼也可以。可是近一、兩年,發覺blog多了很「管制」,甚麼只限會員、朋友、親人觀看,甚麼私人回應,當初我不完全明白,為何要這樣做?Blog本來不是一個公開的空間嗎?既然寫得出來,就不要怕給人看嘛。可是我現在終於明白了,太多人用,太多人看,也是一個問題,難怪有人的blog非常隱密,只有極少數人知道,看來這個Yahoo「亡洋補牢」也同一命運,已變得不好玩,也是時候收皮。
雖說得有點灰心,但驀然又想,經常成為我blog主角的女友,無論我怎樣打造她為一個「恐怖份子」,她從來沒因此生氣(最少在我面前沒有),亦從來沒阻止我做任何創作,她這方面的器度,連我也感到驚訝,在這兒我衷心的感謝她,不過一事還一事,妳仍然繼續是故事裡的主角。
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,以及繼續寫想寫的東西,我還是決定搬了,重新找一個偏僻地盤,以後這兒只會作無關痛癢的「中央屠宰」,例如「批發」那些團體照。
(2)
小O
兆洋